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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一章 猛龙过江 (第1/5页)
有人冀,有人盼。 却亦有一人,对阳生子恨之入骨! 天生嗜赌成性,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赌坊转悠,妄想有朝一日凭借自己的赌术大展拳脚,一夜暴富。 却不料自己的一只手臂被人用狗棒子打断了,鲜血欲流。 从那一刻起,他就不赌了,心中念头只想报仇,报他断臂之仇! 他要去中原,他要去参军,从小卒子做起。 他要在战场上学那杀人技,要亲自去天涯海角杀死阳生子,更是要光明正大的与他决斗杀死他。 从此,年轻人阳生子多了一个恨之入骨的仇人,他就是败家儿子张高远。 不赌了。 今生今世誓杀阳生子! 不杀决不罢休。 说去就去,从他断臂之日那天起,他就真上路了。 从西厥州以西之地出发,就连二老不知道从哪里挤出来的十多两碎银,专门是为他准备的,放在旮旯桌角都没有要。 张高远愣是看都没看一眼! 身无分文,直去中原。 到了中原地界,张高远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,而且身体饥瘦,比乞丐叫花子还乞丐,不堪入目。 但他却来到了军营! 此处军营不是很大,只有两百来个人左右,据说这两百来个人的轻兵属于齐王帐下。 太平王都的王朝大军共有八庭帐,一中央军。 其整个王朝大都的数量总计八百万,号称百万雄狮。 败家儿子的这处轻兵军营,不过只是大象腿上的一块rou,不足挂齿。 管他三七还是二十一,张高远就是要来军营。 一穷二白的他,或许只有当兵在战场杀人,只要杀的人够多,杀气越重,他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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