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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2 章 第 22 章 (第5/5页)
胡为璋来说吧,好好的勋贵人家嫡次子,也不是不受宠,凭什么非要来这里当伴读的差事啊!若是个皇子还使得,公主的儿子,自然是不值当的。 最后宁缺毋滥,加上小殿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动辄就去宫中玩儿的生活日常,伴读这件事就被无限期地拖延到没有了。 长公主没计较那么多,亡羊补牢,这会儿赶紧把各家人凑一凑,且让儿子找个能说话的友人,省得孤寡了。 听到长公主这层意思,李喆有些扶额,他真是过得糊涂了,在古代当宅男,真以为孤家寡人了啊? 依着公主娘的意思置办了新衣,连饰品都全换了新的,成套装扮起来,即便不是大红包,李喆觉得自己也是展示架了。 宴会全程活动如下:出场,被公主娘拉出来在一众贵妇面前亮相——退场,领众位少爷去自家花园闲逛,或者还能作诗一二——再出场,送客。 完成整套流程其实并不太累人,李喆什么样的身份,一众贵妇都是要叫他“国公爷”的,他当陪客跟着众位少爷走走,也是他想要怎样走就怎样走,想不走也没人敢催,更有些明白身份根底的,乐意奉承他的话,怎么可能交上什么真心朋友,不过能说两句话罢了。 不得不说,只有处在这样的位置,才发现为什么谄媚小人更容易得到重用,起码人家的态度好啊,笑脸先在那里了,不是不欢迎的意思,其他的,纵然是经世奇才,一张冷傲脸,谁知道你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还是讨厌我,谁那么M凑上去贴啊! 李喆挑那么两个长得顺眼,态度也还好的说了两句话,知道了一下身份来历便算是认识了,其他的也不强求,他又不是为了扩大交际圈来的,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琢磨一下送什么东西给朝阳添妆。莫向晚的悲剧发生前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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