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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4 (第2/4页)
,他铁定赶不上的录制。 本来郑智雍的想法是他缺席这一场,rap的部分由伴奏带解决,张贤胜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:他想自己完成rap部分。 理由也非常充分:“以后beast开演唱会,我总会在solo舞台唱这首歌,每次都放伴奏不太好,也不好麻烦你,不如我自己来。” “粉丝福利?” “这么说也可以。”张贤胜说。 那就教吧,big bottle的四个都教过了,也不差一个张贤胜。再说,张贤胜的声音条件其实挺好,但是在“意识”上实在欠缺——那种rapper特有的感觉依赖于天赋,也依赖于表达自我的欲望,二者都是张贤胜所不具备的,不过只要学一段rap的话,却没什么问题,该怎么说郑智雍会去想。 “啪,啪,啪。” 郑智雍抬起手,缓慢而有节奏地击掌:“做得好,贤胜哥,上台的时候你只要不犯rapper的通病,舞台就是完美的。” “通病?是什么?”练rap练得口干舌燥的张贤胜喝了一大杯温水,才问道。 “忘词。” 张贤胜嗓子里的水差点喷出来:“你在台上不会忘词吧?” “我还没有忘词过。”郑智雍记忆力强,临场心理素质也不差,在地下活动的时候,确实没有犯过“忘词”一类的失误。 “忘了也不要紧,我会接上的。” 郑智雍看张贤胜那一脸认真,哑然失笑:“贤胜哥学会这段rap,真的是一举两得。” 张贤胜也微笑着点头:“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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