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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34 (第2/4页)
气啊?明明是勇敢!就算你遇不见猎物,你遇到了猛兽,将猛兽打倒,你获得的荣光是胜过带回猎物的。” 他当然有资格这样说,在他参加大河集会狩猎的那一次,他在这样的狩猎之中没有带回任何的猎物,但是他带回来了一只带着血痕的长牙虎的牙齿,于是名声立刻传遍了周围部落,直到今天,不少孩子还听过“杀虎勇士”的故事。 “就是运气。”但是小女孩坚持自己的看法:“看看水鹿,他不就是因为运气才打到那一头猎物的吗?” 水鹿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,不同于虎牙剑走偏锋的勇敢,水鹿是实打实的打回了一头成年的水鹿,所以来到石洞部落后格外的受尊敬。 水鹿个头极大,壮实的如同小牛犊,而且头上的角大而尖锐,在它们发情的时候,两只公鹿会用头上的大角进行搏斗,胜者才拥有资格和母鹿交配,而如果被这样的鹿角用力一顶,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被顶出去好几米远,再用鹿角一踏,能当场出人命。 所以这种危险的素食动物,历来都需要整个部落的男人一起狩猎。 而当水鹿拖拉拽着那个体重不输于自己的猎物走出树林的时候,轰动了整个大河集会。 “能带回猎物的男人受人尊敬,但是最勇敢的男人才会成为部落的首领。”虎牙可不认为自己会输:“水鹿打猎很好,可是在小河部落里,能够作为部落首领的,还是最勇敢的豹爪。” 豹爪,听名字就知道了,他也是在这样的大河集会狩猎上,遇到了一只黄豹,在一番激斗之后,他成功的留下了豹子的爪子,并以此为名。 虎牙的说法并没有错,水鹿和豹爪是同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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