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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20 (第1/4页)
头盖骨,据说是人身上最坚硬的部位之一,即使是力气出众的人击打,也不会把头盖骨给敲碎了。 但动手的绝非常人,店小二的后脑勺碎了,流在地上的除了血还有些别的粘稠的浆液,即使把脸搬过来看,都无法拼凑出一张完整的脸。 那副画面,即使是他见到了,都有些于心不忍。 因为死的实在是太惨了。 店小二被直接打死,但是金九龄人却不在,他究竟去哪里了? 黑衣人的动作本来就不是很慢,轻功也相当不错,一步就可以略出去几丈远。 和传闻中的燕子三抄水相比也不遑多让。 这已是江湖上很有名的轻功。 以他的速度赶到小巷竟然没有看见金九龄和行凶之人,这就说明了很多问题。 叶孤城道:“你觉得金九龄是活着还是死了?” 黑衣人道:“以平常的经验来看,他应该是死了。” 因为店小二也死了。 但偏偏这件事,还真不能以常理推断。 黑衣人想想,郑重道:“但我倒是觉得,金九龄或许还没有死。” 他可能重伤后被绑走了,也有可能是重伤后被救了,但如果真是死了,为什么不让他和店小二一样死在血泊中? 那才是死人的归宿,不是吗? 如果动手人的目的只是让金九龄死,将他的尸体扔在巷子似乎是很方便的一件事,人只要跑了就好,没有被发现的风险。 但如果带着人跑,就不一样了,很容易暴露,也很容易留下踪迹。 铤而走险带着金九龄走,定然有别的目的。 没有什么目的,是死人可以完成的。 所以金九龄活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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