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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大意了 (第2/4页)
其数,所以蛊王胜券在握。 金蚕蛊主要在华国西南部苗疆地区盛行,泰国,新加坡,马来西亚,也有诸多人以养蛊为生。 行善之人养蛊为人去除疾病,恶人养蛊当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,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。 养蛊之人用诸多毒虫,封闭在一个大缸中,让这些毒虫自相残杀。经过多轮的击杀蚕食最后剩下一只,随后几年不断用毒虫喂养,使之变得剧毒无比。 最后一年内,养蛊人使用自己的鲜血对它进行喂养,逐渐与金蚕蛊之间形成一种联络方式,或者是增进了一种感情。 而养蛊人所付出的代价极其惨痛,由于这些人常年于毒物接触。体内的毒素越来越多,有些人,蛊还没有养成功,就已毙命。 有些人即使养成了金蚕蛊,也会落下残疾。不过也有一个好处,成功后对世间万毒,有着比常人更高的抵抗力,可以说是万毒不侵。 更有一些人以自身rou体供养蛊虫,诸如蛊王这种人。 这是一种奇怪的共存方式,金蚕蛊成功进入养蛊人的身体与他共生。 他们之间就像一个雇佣方式,养蛊人负责喂食它精血,而金蚕蛊负责为养蛊人扫平一切。 林宇用两只手指夹住细小的金蚕蛊,金蚕蛊此时若隐若现,在他的两只手指中间不断挣扎。 金蚕蛊细小的身体十分灵活,似乎要钻破林宇的手指进入身体。 “没想到小小的金蚕蛊功力如此深厚,我筑基中期修士的身体居然感觉到了一点点的刺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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