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宅十余亩[系统]_分卷阅读236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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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236 (第3/4页)

之连忙解释:“我,咳咳,我也不是故意的……昨儿看到那对父子带着一个小孩儿,那小孩长得和小郁大夫特别像,病歪歪的样子很可怜。他们说是寻亲的,我一时没查就……”

    聂昕之淡淡道:“耳食任目,然则目大不睹。”

    郁容以手掩嘴,轻咳了声,忍不住想笑。

    听兄长说话,有时候忒有意思了,譬如此刻,说聂暄拿耳朵吃饭,眼睛大却看不见东西……好像略毒舌?

    聂暄看着特别怂的样子,小声道:“确是我昏头搭脑了。”

    郁容敛起纷杂思绪,忙出声安慰:“二公子本是好心。”

    在这两兄弟的对话间,他已经回过味了。

    为什么认亲的人尚未碰到面,聂暄果断表示弄错了。

    问题就在于,那对父子“因罪籍没”官奴的身份。

    按理说,旻朝已经没了所谓“贱籍”的存在。

    唯一例外的是,获罪被剥夺良籍……说句难听的,罪奴的地位,只比得上畜产,无身份、地位可言。

    根据律法,一般罪行严重落到籍没的地步,基本上是三代亲族以内,逃不开刑罚牵连。

    意味着,若那对父子是郁容的至亲,郁容便是从没做过犯法的事,按律也可能被剥夺良籍,从而变身为奴。

    听起来挺无理取闹的。

    其实相对前朝,旻朝的律法在连坐方面,已经把控得相当严格了。

    若非罪大恶极的,或是涉及谋逆之类,一般的刑罚,不至于连带亲族籍没。

    ——当然,律法规定如此,执行者毕竟是人,其间总有些猫腻不可避免,所以在事实上,因罪籍没的情况不算稀少。

    回归当下。

    聂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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