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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(附彩蛋) (第4/8页)
者热血少年之类,另外还有电影杂志,可能还是个年轻的追星族。 本来是自己的房间,然而如今他却有一种“鹊巢鸠占”的惭愧感,仿佛是当叔叔的抢了侄子的卧室;客厅里的沙发比较宽大,很显然自己与阮经武住在这里的时候,黄喆就要睡在客厅里了,简直有点野战军的味道。 过了一会儿,晚饭端上了餐桌,六个人做了十个菜,母亲给大家盛了米饭,连连给黄振烨和阮经武夹菜,说:“来,吃这个,三镶盘啊,地道的家乡菜,你们这么多年没有回家里来,都吃不到这样的菜吧?” 阮经武一尝,这炸猪脑花真是鲜嫩极了,咸鲜之中带着胡椒微微的辣气,鄂菜确实是名不虚传。 这一顿饭黄振烨和阮经武简直不用自己夹菜,家里人这个给舀一勺清蒸槎头鳊,那个给夹一筷子泡菜牛肚丝,面前的碗里堆得满满的,吃都来不及,尤其是老母亲,像许多老一辈人一样,对于亲人的感情都体现在食物里,一个劲儿让他们多吃,生怕他们吃不饱的样子。 黄振烨有一些心酸,母亲不住地问自己这些年在越南都吃的什么,喝的什么,十分担心自己在越南过得是中国建筑队援助非洲那样的生活,虽然看到如今自己好端端地在她面前,然而这样漫长的别离,中间的过程实在令人揪心。其实起初几年在河内确实是比较艰苦的,不过后来改开之后便好了许多,黄振烨感觉自己如今在河内的生活与襄樊这边的水准也差不了多少。 这时黄振浩问道:“大哥,听说越南很热的,比广东还热,你们在那边夏天是不是很难熬?” 老母亲心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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