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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科举文里的嫡长孙 第89节 (第5/8页)
复了几分气色。 大家都盼着这雨可以停下来。 裴少淮开始做判词题,按往日练习的速度,这几道题他半日便能完成,离第二场考试结束还早,他可以慢慢写。 题目为:其一,磨勘卷宗;其二,隐蔽差役;其三,禁止迎送;其四,擅调官军;其五,贡举非其人。 因会试是为了遴选朝廷官员,故考律法时偏重于考官法,而不似乡试那样偏重户婚、贼盗、斗讼、捕亡、断狱等民法。 这其中最难的应属第五题,“贡举非其人”,意思是——每年举荐送到国子监的贡生,出现人与名不相符,或冒名顶替,或张冠李戴,或私下买卖。与后世屡屡爆出的新闻相似,某某顶替谁上了大学,用谁的资格做了某事,数十年后两人人生大相径庭,天壤之别。 如何处罚,大庆律中有明确的规定。 难不在于分析,而在于如何在两百字内把所有的刑罚列举全。裴少淮酝酿后写道:“已除授者,发边卫,未除授者,充军终身……”这是对当事人的惩罚,分为事已成、事未成两种。 冒名顶替,可不止革除身份而已,是要流放的。朝廷视国子监生为人才产地,岂能容忍“贡举非其人”,若人人效仿之,举荐还有何用? 除此以外,还有举荐的官吏、受贿者、知情者、失察者,皆有章法可寻,按规发落。 题目只有数个字,牵扯的律法可不少。 第六日天蒙蒙不见日头,主考官以水漏计时,檐上掌灯前,一声锣响由贡院中央传出,四角又有武差响应同时敲锣,全场皆鸣,第二场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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