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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 贞烈情结 (第2/5页)
这时,还是少有人响应跟随。 唐代,丧偶再嫁经常发生。据史料,唐代的公主寡居再嫁,就有二十余人,民间更不受管制了。 宋代理学兴起后,举着“存天理、灭人欲”的旗帜,要求妇女从一而终,还提出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,道学家们除了继续坚持前朝代的一系列贞洁观,更增加了对寡妇贞洁的限制,不但反对寡妇改嫁,更反对男人娶寡妇。 到了明代,明太祖朱元璋更大力提倡节妇烈女,除了精神上的引导,还许以物质奖励:“凡民间寡妇,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者,五十以后不改节者,旌表门闾,除免本家差役。”wap..OrG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: 寡妇三十岁前死了丈夫,五十岁前不改嫁,则旌表门闾。 最令人关心的是最后那句:除免本家差役。 就是讲,一个家族中,只要出了一个寡妇,然后族人严防死守,让她守节,等她熬到五十岁规定年限不改嫁,评上节妇,那么除了可以光耀宗族,还有就是整个家族都因此免除官府差役! 这简直就是牺牲一个、管住一个,利好全家。 明代很多妇女结婚的年龄很早,女子十四岁就可以结婚了,有些女子守寡时,还不到二十岁。 江苏泰州就有一个例子,朱氏十九岁丧夫,靠纺织抚养儿子、供养公婆,到了五十岁,官府旌其“贞节”。 古代的节妇烈女,终其一生,隐忍压抑,只为得到别人的认同。 明代的节妇烈女,有史料记载的,数量冠绝古今;明代留存到现代的节妇牌坊和贞节碑也有很多。 明代社会对女性的束缚严厉,还反映在“处女情结”上。 明代皇宫有专业的处女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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