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门艳旅_正文 第217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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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正文 第217章 (第4/5页)

禁开口和插队,违反者将严加惩处。”

    “战斗之中,敌人如抛撒金银财宝、布帛兵器,所有士兵不许拣拿和抢夺,因为那是敌人在引诱我军士兵争夺钱财,好趁机逃跑或者反攻。今后如果在战争中遇到敌人抛撒财物,有人胆敢违令贪图钱财,而导致战败,或者使敌人得以逃脱,凡是抢夺财物的士兵,不管是带头的还是跟随的,全部都要斩首!”

    “凡是临阵退缩者,执法队可就地格杀逃兵,允许队长割后退士兵的耳朵,收兵回营之后,凡是没有耳朵者,都要进行审查和清点,弄清情况后将违反军纪者斩首。如果有人纵容属下,眼见有人退缩而不肯割人耳朵,那幺就要连坐并罚,但退缩之人不予追究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伏击敌人,遇到敌人的时候没有及时冲杀的,或者过早冲杀的,领兵的百户就要依照军纪斩首,士兵则要扣其口粮,并要捆绑起来鞭打。如果大队人马看到奇兵和伏兵已经开始冲杀,而不立即响应的,同例。每一队士兵,如果一个士兵奋勇冲杀,而其他人不去相救至使其阵亡,那幺全队都要予以斩首!”

    “凡是冲锋在前的人,一队被围困,而二队不去营救;一百人队被围困,而同一千人队其他各百人队不去营救,至被围困者阵亡,依照军纪斩杀队长、百户、千户。凡是阵亡一人而本队没有斩杀一个敌人,那幺每一个士兵都要扣罚一个月的口粮,并由全队来支付阵亡者家属的抚恤!”

    讲完之后,慕容雪航又道:“我军将有紫若儿出任执法队长,另外在军营再挑选两百士兵成立执法队,今后凡是需要奖罚的情况,一律不许拖欠。”

    最后,六郎又做了总结,让各营副将留下来抄写规章制度和训练制度,又让手下购买了五百头猪,当天杀掉,算是犒劳三军,并从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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