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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1节 (第1/5页)
李世民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,差距就是这么大,没办法啊。 还是先努力造出大船出海吧。 —— 公诉人的证据出示完毕后。 谢宏春问,“公诉人是否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出示?” 金婷青说:“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已经出示了。” 比如认罪认罚具结书,比如无犯罪记录,比如到案经过…… 谢宏春点头,他看向被告人席,“被告人是否有证据要出示?能够证明自己罪轻或无罪的证据?” 被告人处安静了一会儿,有几个声音说“没有”。 谢宏春看向辩护律师处,“辩护人是否有证据要出示?” 辩护人有。 庭前准备了证据的律师们先后报出了自己被告人的名字。 “审判长,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有证据要出示。” 谢宏春说:“出示证据时请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。” 辩护人1:“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,a区看守所出具的被告人xxx羁押期间表现的情况说明,证明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良好,根据两高指导意见第13条规定,可以对被告人减少基准刑的10%以下。” 辩护人2:“辩护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是xx公安局出具的收条一张,证明被告人xx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退了违法所得83500元。第二组证据是银行转账记录,证明被告人已在庭前缴纳罚金。” 辩护人3:“……被告人xxx的残疾证,证明xxx系肢体残疾的二级残疾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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