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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7节 (第2/6页)
杨旭说:“我师父今年只办了一个援助案件,我找援助中心那边给他拿了一个,也是强制医疗。” 他停了几秒钟,问,“这类型的案件我要做什么?” 姜海蓝问,“是法院阶段吗?” 杨旭回答,“对。” 姜海蓝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做了什么,“你把手续交去刑庭,阅卷,会见当事人,和承办法官沟通,然后交一份辩护词给承办法官,应该就可以了。承办法官会给你一份《强制医疗决定书》,你拿来装卷就行。” 她把奶茶杯放在了桌上,从大衣口袋里摸出手机,从文件传输助手里搜出当初写的那份辩护词,vx发给了杨旭。 “如果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话,卷宗里会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《鉴定意见书》。”姜海蓝回忆起自己以前办的那个案子,她看过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笔录,她也会见过当事人,和对方谈过,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挺无力的。 她不由得叹了口气,“精神病这个东西,当事人病发时是控制不住自己的,哪怕ta知道不应该做那件事,ta也没法不去做。” 毕竟是精神病啊。 姜海蓝也是那个时候才真正明白为什么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。 她的当事人病发时伤人,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跑,逃跑路上竟然打110报警。 他在电话中如实交待了自己的所作所为,也说了自己当时在什么地方,让警方快来抓他。 他知道他做的事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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