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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3节 (第4/6页)
以开着电脑?” 辩护律师的桌子上安装了一台电脑,但那台电脑是同步书记员的电脑,给律师们看书记员记录的辩护词,方便在书记员记错时及时指出来,让书记员修改。 可这次的案件中,那位律师竟然自己携带了一台“笔记本电脑”,且在庭审中全程开着电脑,还不时敲键盘在修改着什么。 朱棣很是不解。 感觉天幕上的人似乎很守规矩和秩序,但有时候又感觉他们比较随意。 宋濂看了一眼,猜测道,“虽然看不清他的电脑屏幕上的内容,但他刚刚念辩护词时,是看着电脑念的。所以,律师开庭时也是可以携带电脑,看卷宗、看证据、看代理词或辩护词吧?” 他能用电脑记庭审笔录。 他能根据庭审过程,直接修改他原本写好的辩护词,而不是像姜海蓝平时一样改在打印好的纸上。 “能携带自己的电脑开庭,是比携带纸笔开庭要方便得多。”宋濂感叹道。 且法官也好,法警也好,都没有人阻止他,可见他们就是可以携带电脑出庭。 真好啊,我也想带着电脑来“上班”。 朱棣:“……确实。” 姜海蓝写字速度再快,也比不上人家直接用电脑记录。 第113章 刑庭八 最后一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表完辩护意见。 谢宏春说:“第一轮辩论结束。” 他看向两位检察官,“公诉人是否要发表新的意见?” 公诉人当然要继续。 毕竟第一轮辩论里,有好几位律师认为他们定的罪名不正确、认定的事实不清楚、举的证据不够充分。 曹俊楠看着他记在纸上的辩护律师们的观点,从容地开始一个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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