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第22章 三亚条约、北洋航线 (第1/6页)
海军休整完毕,从古晋启航回国。 两艘战利舰分别命名为廉州号、雷州号,守序搭乘廉州号,与越秀号护卫舰另2艘通报舰北上琼州。 与马尼拉后续谈判地点在三亚,放在这里的原因是因为三亚与菲律宾纬度接近,在南风季,双方的纵帆快船取侧风横向航行往返较为便利。 联邦与西班牙在南海地区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,甚至各有一些互补的优势。过去的战争更多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,在神与黄金面前,双方很快找到各自契合点。 第二次谈判,西班牙驻菲律宾长官兼总武官、最高法院首席法官,俗称都督的堂.迭戈.法哈多派出官方正式代表,多明我会、方济各会继续作为双方引荐人和见证者。 特使是菲律宾**院联席法官罗德里戈.巴雷拉。在兼任院长的菲律宾都督之下,**院有3位联席法官。菲律宾**院不仅拥有司法权,同时有行政和立法权。 理论上,菲律宾殖民地受新西班牙总督区管辖,但因为路途遥远,新西班牙一般只发挥监察权,行政和外交实际是菲律宾都督自己做主。法哈多都督拥有与亚洲国家宣战、媾和权,当然他的决定必须向墨西哥城与印地院报备,不出意外都会被承认。 谈判期间,为表示诚意,守序召回了在婆罗洲北部,与苏禄人结盟的巴纳比,两国在事实上已经停火。 到第三次谈判,苏禄也与马尼拉停火。法哈多暂时无意在南方再扩张,马尼拉与和乐岛开启议和谈判。那是另外一个条约,与三亚和谈没有关系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