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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明初婚俗 (第2/3页)
年龄多在16岁,就是出幼之年。 而在民间,在婚姻年龄上定出上、下两条线。 下线是男子16岁,女子14岁。 男子未及16岁,女子未及14岁,称为“先时”。 上线是男子25岁,女子20岁。 男子25岁以上,女子20岁以上尚未成婚,就是“过时”。 古人说,先时者易夭,过时者易病,都不能顺阴阳交际,以保合太和。 明代有些家族,一般将13岁以上作为男女议婚的年龄,到了这个岁数以上,方许行聘。 但是原因却是时事经常变更,怕早议婚,会遭遇变故到时会悔婚。 民间的婚礼,古代尊崇“三书六礼”。 “三书”指聘书、礼书和迎书。 “六礼”指六个礼法,指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和亲迎。 明朝民间婚礼,已无问名礼,但有近似的礼法,就是婚启。 明朝的婚启,是直接跳过了纳采、纳吉,到了请期的步骤。 在古代,两家人结亲的婚书,就是双方有婚姻存在的法律效力,除非男方另写休书,方能将婚姻解除。 明代的时候,还存在早婚的习俗。 这里说的“早婚”,是指幼男娶长妻或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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