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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明初婚俗 (第3/3页)
女嫁长夫。 幼男娶长妻的风俗,在明代的湖广、四川、安徽的徽州,都流行这种婚俗。 明代的湖广边地更有一种恶俗,是幼男娶长妻;这里的男子刚出十岁时,其父亲为其娶年长的妻子,“其父先与妇合,生子则以为孙也”,所以经常有男子才20岁,已有10岁的儿子。 明代的四川,也有男子刚够结婚年龄,家里就为他娶年长的女子为妻。 安徽的徽州人,由于从商的很多,男子“重利轻别离”,娶个年长知事的妻子在家cao持家务,照顾家中老人小孩,是很平常的做法。 徽州人从事商业活动,常年走南闯北,娶长妻一事,还可以理解,但是川人也盛行此风俗,就让人不知其解了。 后人考证说,明朝人急于结婚,可能跟历经战乱,人口剧减有关。 幼女嫁长夫之俗,仅存在浙江吴兴一地。 据史料记载,许多浙江吴兴当地的女子,12岁就嫁给壮年的男子。 民间的种种,与当时历史背景是息息相关的。 而类似湖广边地等的李代桃僵、掩人耳目的假借婚姻的习俗,让明朝的士大夫深以为恶! 这也是明代士大夫们重定四礼的原因之一。风疏竹的我是九世单传的天才幸运糖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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