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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本色 第467节 (第8/9页)
应以故意杀人罪定性。由于二被告人的女儿被群众及时发现救回,二被告人系故意杀人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如果归案后,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,具有悔罪表现,法院是可以对二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的。”孟广达说的很细致。 耿震边听边记,其他团队的律师可不会把案子分析的这么透彻,总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即便讨论案情也只会轻描淡写的说几句,没人愿意浪费这么多时间和脑细胞讨论别人的案子。 之所以孟广达会这样做是因为之前方轶就是这么做的,周五例会讨论案子时也是这么要求的,后来时间一长团队里的律师自然有样学样,慢慢律师们就形成了习惯。 团队里的这种习惯对于年轻律师的成长非常有好处,所以方轶团队的律师专业能力才会那么强。这都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的。 “嗯,我明白了。谢谢孟律师。”耿震回味着孟广达刚才的解释。 “如果不嫌弃,就叫达哥吧,大家都这么叫我,都是一个团队的,叫孟律师显得生分。”孟广达微笑道。 …… 周三时,方轶正忙着看所里新发的文件,宋辉一脸微笑的走了进来。 “方律师,上次咱们讨论的那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子,最高院那边有结果了。”宋辉晃了晃手中的ems快件。 “哦?!怎么判的?”方轶好奇的看向他,想验证下团队讨论的结果是否正确。 “最高院采纳了咱们的辩护意见,鉴于被告人巩达系为自杀而实施犯罪行为,主观上属间接故意,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,最高院认为对巩达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 最后,最高院裁定不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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